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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专题 国考备考信息汇总

2024年10月14日

  2025国家公务员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报考流程,新北辰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提供: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专题 国考备考信息汇总,包含2025国考公告、职位表、公告解读、报名入口、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及备考技巧等相关内容,大家可以Ctrl+D收藏本页。本页将持续为大家更新国考相关资讯,预祝各位考生备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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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考公告、职位表、国考开启

  【招考动态】招考公告 | 职位表山东职位表2118人 | 报考指南 | 考试大纲

2025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职位表
招考公告 报考指南 考试大纲 辅导课程
职位表3.97万人 山东省职位表2118人 报考时间安排表 【国考政策】

  二、国考报名流程

  【招考动态】报名入口 | 报名确认缴费入口 | 报名统计 | 招考公告 | 职位表

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报名人数汇总
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 报名流程 报名人数
职位表3.97万人 山东省职位表2118人 山东省职位分析  

   三、国考准考证打印、笔试备考

  【招考动态】准考证打印入口

2025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入口(全国) 准考证打印入口(山东)

  四、国考笔试成绩查询、面试名单、面试资格审查、调剂

国考笔试成绩查询、面试名单、面试资格审查、调剂
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面试名单下载 调剂公告

  【招考动态】笔试成绩查询入口|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资格审查|调剂公告

初识国考,必须要了解的事情
考试政策 公务员录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报名流程 2025国考报名流程
国考大纲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大纲
2025年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招考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5年度中国证监会招考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5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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